2013年4月6日,孟州市李某在邢某处借款25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日期为2013年10月1日,到了还款日期,李某无力还款,双方再次约定将李某所有的宅院顶账给出借人邢某,该约定同时由李某所在的村委会作为见证,李某也将宅院的钥匙交给了邢某。
2021年3月李某病重,李某亲属强行破开涉案宅院门锁,并携李某入住该宅院,邢某发现后报警,李某亲属以李某病重时日不多为由拒不搬离。不久,李某病故,李某亲属不但不主动搬离该宅院,还将李某的骨灰放置在涉案宅院房屋中。
邢某无奈之下,将李某亲属诉至孟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孟州市人民法院判决李某亲属十日内搬离涉案宅院,并将李某的骨灰从涉案宅院的房屋中搬离。判决生效后,李某亲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外出躲避执行。
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经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本案中李某没有配偶,没有子女,兄弟姊妹5人,其母亲已90多岁,现由其他四个兄弟姊妹照顾。经过与李某兄弟姊妹沟通,均不愿意将李某的骨灰搬离。至此,李某的骨灰无家可归,漂泊在外。
为了有效维护申请执行人邢某的合法权益,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主动到孟州市殡仪馆协商李某骨灰存放事宜,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将李某的骨灰暂时寄存在孟州市殡仪馆,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同时与孟州市殡仪馆约定,若李某亲属过来领取骨灰,孟州市殡仪馆应予配合。
虽然案件已执行完毕,但李某还没有入土为安,下一步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还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继续做通李某亲属的思想工作,希望李某母亲百年以后,李某可以回到母亲身边,入土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