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法庭积极开展邀请群众进法庭活动。2023年5月26日,南庄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并且邀请了群众代表进行了旁听。
原告孟秋某诉被告徐玉某、付庄某、高梅某、孟怡某、赵奕某、徐正某、郑某、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案件事实如下:原告儿子王某、付庄某、高梅某之子付国某、孟怡某、赵奕某、徐正某、郑某、徐某、李小某八人在孟州市孟州商贸城处兰芬手擀面吃饭,期间八人共喝25瓶啤酒,饭后凌晨4时左右,八人离开饭店。付国某饮酒后驾驶豫C31Z34号奔驰牌小型轿车,载着王某、孟怡某、赵奕某、徐正某、李小某离开饭店,把李小某、徐正某、孟怡某送到橙子酒店,后载着王某、赵奕某沿陈湾村转盘时,冲撞路口中心转盘后车辆翻滚,又撞击路边的通信线杆及围墙,造成付国某、王某当场死亡、赵奕某受伤,车辆、转盘、围墙、通信线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经认定,付国某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乘坐人王某、赵奕某无责任。现王某母亲作为原告来起诉共同饮酒人员。
旁听庭审是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主要形式,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的法律意识。本次旁听庭审活动选取了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紧密、有代表性的生命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该案由卢康康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双方当事人出庭应诉。审判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有序进行,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就案件事实、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等问题发表意见。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庭审过程井然有序,案件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严守法庭纪律,同步思考,零距离感受到民事诉讼案件庭审的全过程。
本次旁听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提升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意识,让旁听人员更直观地了解到酒后驾车这种违法行给家庭带来的惨痛教训。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以案为戒,时刻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孟州法院将积极发挥普法效能,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增强普法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