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聘任执行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特聘请以下6名同志担任本院第一届执行监督员:
赵 军 孟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宋红军 孟州市人大代表、大定办事处南街村支部书记
张金虎 孟州市人大代表、南庄镇司庄村第一书记
张洪涛 孟州市政协委员、河南圣煜律师事务所主任
党希烨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刘二虎 河南圣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第一届执行监督员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止。
特此公告。
孟州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