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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聘任执行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2 18:15:42


孟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聘任执行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孟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更加规范高效,特聘请以下6名同志担任本院第一届执行监督员: 

赵 军 孟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 

宋红军 孟州市人大代表、大定办事处南街村支部书记 

张金虎 孟州市人大代表、南庄镇司庄村第一书记 

张洪涛 孟州市政协委员、河南圣煜律师事务所主任 

党希烨 孟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刘二虎 河南圣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第一届执行监督员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5月12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止。 

 特此公告。 

 孟州市人民法院 

 2023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孟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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