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日,孟州市人民法院妥善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获得双方当事人一致点赞。
案情回顾
原告侯某某为河南XX包装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因劳动争议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劳动关系确认时间、补缴社会保险、支付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法院审理后,确认了原被告双方劳动关系的时间并支持了原告给付工资的诉讼请求。
执行过程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考虑到目前整体的经济形势和本案被告征信较好的具体情况,若直接采取失信惩戒、账户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进一步的影响。为了最大程度降低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案件承办人积极与被执行人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联系,并向其释法明理,讲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经过沟通,最终,公司主动履行完毕,本案顺利执结。这一案件的妥善执行,既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公司经营运转的不利影响,实现了“双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院妥善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就是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力量。”下一步,孟州法院将继续坚持把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在履好职办好案中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尽量采用和谐审慎的方式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努力以最小的代价、最优的方案,实现最好的法律效果,持续营造“案案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不断满足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新要求,为推动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