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依法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推进依法治市建设,结合本院实际,现就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的目标,以满足公民法律需求为导向,全力发挥审判职能,以常态发布和解读各类涉法案件为手段,广泛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实践,用身边案例教育群众,努力为法治孟州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要积极探索普法宣传的新方式,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在搞好“以案释法”的同时,积极拓展教育对象,精心筛选“以案释法”内容,落实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满足不同对象学法需要,从而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对法律需求的分析。要细分国家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居民、青少年学生等群体,并根据其各自受教育程度高低、关注社会法治的个性化差异,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社情民意,动态掌控社会群体的法律需求,从而在典型案例选题、确定分析方向过程中有所针对,着重找出社会群体普遍关注的典型性、规律性问题并提出对策,指导“以案释法”工作全面开展。
二是把握以案释法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办案的各个环节,通过公开开庭、公众开放日、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公开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引导公众以法治思维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满足宣讲对象的法律需求,通过“说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真正达到以案释法的目的。
三是强化对案例导向的预判。要全面客观分析被选释法案例的社会影响,准确预判潜在社会问题和矛盾的发展趋势,做好相应的解决或防范措施。对所选释法案例要充分阐明法律依据,不得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不得妨碍案件依法公正办理,不得引发舆情事件或者造成负面社会影响,要针对案件当事人反映、质疑、举报、控告、申诉的重点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依据法律和案件事实做好释法工作。
四是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要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要在法治宣传资料、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栏目中增加典型案例和以案释法内容,或制作典型案例宣传展板,努力实现“以案释法”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零距离”。
五是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根据反家暴实施条例、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环保日、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巡回法庭、庭审直播等形式,让广大群众得到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要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结对帮扶活动,定期到帮扶村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要构建志愿者“以案释法”宣讲机制,及时组织单位普法志愿者队,常态开展普法志愿者“以案释法”宣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将“以案释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必要工作经费,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行。
(二)抓好落实。典型案例报送的责任部门为各业务庭,主要报送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创建三个方面典型案例,各业务庭室每个月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
(三)加大宣传。充分履行普法责任,积极主动向各级媒体报送“以案释法”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和特色亮点,全力扩大“以案释法”影响力。
(四)加强考核。将“以案释法”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并以此作为评先选优、立功奖励的重要依据,量化考核标准,强化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