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人民法院
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工作细则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实现执行实施权的相互制约和合理配置,提速提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职责
(一)推进与辖区各有关联动单位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
(二)推进与执行联动单位的联网查询(包括利用科技手段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三)推进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四)执行要情处理及决策指挥;
(五)监管案件的所有流程节点及电子卷宗;
(六)失信、限高、冻结、解冻等强制措施的审批;
(七)负责执行案件的接收与流转、执行案件的预警与监督、执行案件的结案报结审批;
(八)统计、分析执行质效数据;
(九)执行指挥平台委托事项的办理;
二、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机构设置
(一)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办公室设在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
(二)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由贾晓曼负责。
(三)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相关职能分别由执行局各内设机构履行。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下设1、监控团队;2、内勤团队。
(1)内勤团队负责信息输入、收结案登记、审批、分案、审查报结案、上传下达、会议通知、综合报表报送等
(2) 监控团队监控各个案件的流程节点,并每天对临期案件、临期节点、超长期案件、案款发放等进行通报,每周执行工作进行动态分析。负责阳光执行、移动执行等软件的推行等。
三、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平台运行
(一)信息查询平台。
严格按照案件办理流程,及时、准确、全面录入涉案当事人身份信息,案件分流信息,案件执行进程信息,案件执行结果信息,充分运用案件查询平台,查询关联案件当事人信息;
(二)案件执行调度平台。
1.对内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办公室为支点,强化指挥职能,调配全局执行力量,组织集中执行、快速执行,多组协同执行,以此指挥处理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2.对外依托信息化建设平台,建立执行信息传达系统,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通过执行信息传达系统向上级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上报执行工作重要信息,上级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对我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上报信息分析研判,及时掌握下级法院执行工作动态;
3.设立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0391-8181809,接受申请执行人及案外人对被执行人或执行财产线索的举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三)执行联动平台。
1.定期向县协调执行委员会汇报重大案件、事项,接收反馈意见;
2.定期召开执行联动成员单位会议,通报执行工作;
3.定期向院党组汇报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4.定期与焦作中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协调、沟通,及时汇报需要配合的联动案件。
(四)执行公开平台
1.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执行局工作人员的姓名、电话号码、工作职能;
2.向当事人公布执行实施工作流程、值班日程、案件进程、处理结果;
3.定期录入执行案件信息,供当事人查询案件进程。
4.定期报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媒体等各种渠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依法应当向当事人公开的执行工作一律公开,完善执行日志备查,并建立相应短信平台向当事人发送相关执行信息。
(五)阳光执行平台
1、申请执行人关注阳光执行科查询案件的承办人、案件进展、留言并提供财产线索及举报;
2、承办人利用移动执行对案件留痕。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