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下午,孟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梁战胜、刑庭员额法官王娟娟利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集中审理八起危险驾驶罪案件,该八起案件被告人全部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经开庭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经查,被告姚某、焦某、张某等八人在醉酒状态下依然驾驶机动车上路,已触犯《刑法》第133条有关危险驾驶之规定,鉴于被告有自首和如实供述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八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孟州法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姚某等八人依情节轻重分别被判处一至六个月的拘役,并处以7000 至 20000元不等罚金刑罚。整个开庭过程,孟州市法院与孟州市检察院、孟州市看守所三方视频连线,逐个对八被告人进行了庭审,不仅节省了人力、物力,降低了押解安全风险,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促进了司法公开。
此次对危险驾驶批量案件的集中宣判,不仅提升了审判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通过公开庭审,让公众更深入了解危险驾驶犯罪的危害,提高了法律震慑力。同时告诫广大群众,醉酒驾驶害人害己,一定要引以为戒,远离酒驾,远离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