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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孟州法院这样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20-02-12 17:55:16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孟州法院执行局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司法便民利民,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联系当事人,办理执行工作事项,不仅减少了人员集聚,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做到防控疫情、执行办案两不误。

   远在福建的申请人陈某因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到孟州法院。新冠肺炎爆发后,陈某担心自己的执行案件被搁置,春节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陈某就迫不及待地电话联系负责该案的商志强执行团队,得知执行干警李孟飞在春节前后已经通过网络查控、电话约谈被执行人等方式多措并举促使被执行人幡然悔悟、愿意积极履行义务,陈某也主动让步,自愿与被执行人协商解决。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通过微信连线、电话沟通达成了和解协议,陈某当即收到被执行人微信转账的第一批执行款20000元。

   刘某诉赵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孟州法院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被告赵某抚养,刘某承担抚养费每月800院直至婚生女18周岁止;刘某享有探视权,每年的法定节假日可以将婚生女接走居住……调解书生效后,赵某不让刘某探视婚生女,刘某也没有按照约定给付抚养费。双方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认真分析案件的特殊性后,负责该案的商志强执行团队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扣划了刘某的部分款项,当刘某电话询问缘由时,执行干警趁机做其思想工作,几次三番下来,刘某冷静了,不再固执的钻牛角尖,为自己的执行申请——探视权行使——没有落到实处而懊恼,通过支付宝直接补齐了抚养费,合计9600元,并表示今后将按时给付抚养费,力所能及的照顾好婚生女的生活。在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中,主动的热情往往会温暖被动的冷漠,一方的橄榄枝往往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拿到抚养费的赵某也为之前的行为羞愧难当,表示不再设置障碍,积极保障刘某对婚生女的探视权。因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执行法官商志强建议刘某应以孩子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待疫情过后再行探视。真诚所致,金石为开,刘某一改以往的固执,痛快的答应等疫情过后再依法行使探视权,并撤销了案件的执行申请。 至此,刘某和赵某之间的两起执行案件全部办结,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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