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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申诉信访及执行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02 10:49:21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及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当事人、代理人及法院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依据相关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诉讼服务、申诉信访及执行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院将于2月3日(周一)上班后,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和各人民法庭暂时停止当面接待工作。疫情防控期间,请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hncourt.gov.cn)立案,并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并登录“河南移动微法院”办理各类诉讼业务,按照操作流程提示即可完成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提交证据、网上质证等诉讼事项。对于不便于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或提交材料的,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直接邮寄诉讼材料至孟州市人民法院(邮寄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人民法院 孟州市大定路中段)。

   需要咨询有关事项的,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电话咨询。

   需要与法官沟通的,请拨打法官办公电话联系或微信联系(业务庭办公电话对外公示)。

   原定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暂时取消当面开庭和询问,条件允许的可以改为网络视频开庭或微信询问或质证,具体情况可以与办案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沟通。不能网上开庭的,原则上改期。 

   二、疫情防控期间,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有申诉信访诉求的群众,可通过拨打孟州市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办公电话(0391-2656172)咨询,也可通过邮寄反映材料方式等表达诉求(邮寄地址: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人民法院 孟州市大定路中段)。

   三、执行立案也采取网上立案方式,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我院将通过网络财产查控方式进行;对用于疫情防控任务的企业和疫情防治的物资以及各类捐赠救援款项、物资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执行财产处置一律进行网上拍卖,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暂时停止。

   四、广大群众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的,可通过拨打12368热线或立案诉讼服务大厅办公电话(0391-2656143)电话进行咨询。

   正常诉讼服务、申诉信访接待、执行措施等工作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孟州市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附:相关业务庭办公电话 

立案申诉窗口:(0391)2656143 176*****

 信访窗口: (0391)2656172 176176***** 

刑 庭:176176176***** 

民庭:176176176176***** 

综合审判庭(行政庭):176176176176176*****

 南庄法庭:176176176176176176***** 

谷旦法庭:176176176176176176176*****

 西虢法庭:176176176176176176176176***** 

执行局:176176176176176176176176176***** 

审管办:176176176176176176176176176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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