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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指南

  发布时间:2009-09-07 18:24:01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审判方式。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要求法官居中主持调解,通过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 ,从而终结诉讼。与法院的判决相比,法院调解不仅与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且更有利于及时、迅速地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有利于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有利于维护当事人之间已有的良好关系 。

如果您愿意尝试用调解的方法解决您们的纠纷,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我院受理案件后至庭审结束前,随时向合议庭的法官提出调解要求。我院的法官在征得对方同意后,就会为你们主持调解。只要您们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就会将该调解协议制作成调节书。调解书一经您们共同签收,就与判决书具有共同的效力。对于调解书中的内容,您应当自觉履行,否则享有权利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衷心希望您能通过调解方法及时、妥善、彻底地解决纠纷。

责任编辑:沈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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