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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监察委移送案件

  发布时间:2018-11-08 17:04:30


    2018年11月8日上午,孟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件,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孟州法院公开审理的首例由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的刑事案件。来自监察委、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等多家单位共计20余人受邀旁听庭审。 

    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5月,被告人廉某明知贾某非法采矿案件已移交孟州市公安局立案查处,鉴定部门对细砂的鉴定价格是构成犯罪的主要依据,仍在物价部门调查细砂价格过程中,指使证人出具虚假证言,以降低细砂的鉴定价值,导致孟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作出2018年5月孟州市细砂市场批发参考单价为每方10元的错误鉴定意见,造成贾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9.05万元,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致使贾某逃避刑事处罚。2018年6月28日孟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通过对采砂市场重新调查后作出鉴定,2018年5月孟州市细砂市场单价为每方33元,贾某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为29.8572万元。 

    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审判长主持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廉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以案释法,以案说纪,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合议庭评议后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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