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孟州法院公开宣判了两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雷某某、曹某某均因非法上访,犯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雷某某因不合理诉求,多次以到北京信访为要挟,以信访给政府施加压力,以强拿硬要的方式索取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雷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三年零五个月。
被告人曹某某因到北京天安门、中南海周边地区上访,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后仍不思悔改,其明知该地区不属于信访接待处,仍多次到以上地区非正常上访,其行为并非为了表达合法诉求,而是制造社会影响,该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和信访秩序。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曹某某犯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提醒: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但应正确行使,不能因为没有达到信访目的,就以非法上访、缠访、闹访等非常规手段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