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孟州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和其母亲在一家洗车行从事洗车工作,被执行人父亲对执行干警的执行工作也进行阻拦,干警们依法对其父亲进行拘传,被执行人家属对执行工作的抵触情绪异常激烈。干警们通过了解,得知曾是夫妻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是家庭非常困难,被执行人也常年有病吃药,家庭条件非常差。干警通过和申请人、被执行人多次的做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被执行人愿意给付抚养费4000元,其余费用分期给付,申请人也同意双方达成和解,案件了结。
小张和小胡系80后,曾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有轻微残疾),双方家庭经济能力都比较差,儿子需要花费大量的医疗费。双方之间开始产生矛盾,夫妻感情破裂,小张于2016年起诉离婚。经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儿子随小张生活,小胡承担抚养费及部分医疗费。
判决生效后,小胡因无力给付抚养费及医疗费,被小张申请强制执行,双方之间矛盾迅速激化,对立情绪非常严重。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得知双方确定家庭都比较困难,申请人小张也面临着儿子继续治疗而花费的高额费用,被执行人小胡在洗车行从事洗车工作,收入较低。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做大量思想工作和告知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同意先行给付4000元,剩余款项分期给付,每月给付500元。申请人也考虑到对方的经济能力,同意和解。当天被执行人将借的4000元交付到了申请人手上,双方之间达成和解协议。一起抚养费引起激化矛盾的执行案件,在执行干警的温情调解下,圆满结束。
孟州法院执行局汤亚峰在办案过程中,得知被执行人家里还有一个上大学的妹妹,贫穷的家庭无力支付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已经办理了学费贷款,但面临着生活费的压力。随决定每月资助100元生活费,直至其大学毕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