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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拒执犯罪,让公平来得更快些!!!

发布时间:2017-06-02 12:55:26


当前,严惩拒执犯罪是改善执行环境的有效手段,是解决执行难的一剂“猛药”。今年以来,孟州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把打击拒执犯罪、震慑“老赖”排在第一位,在内部创新工作机制,成立了打击拒执犯罪速裁庭,快立、快审拒执案件,提高打击拒执犯罪效率;在外部加强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衔接,克服了收集证据难、抓人难等难点问题,加大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通过刑罚的震慑和教育作用,使许多“老赖”履行了法律义务,达到了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改善了执行大环境。

创新:成立打击拒执犯罪速裁庭

2017年以来,一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硬仗必须打赢,但执行工作千头万绪,如何找到有效的方法十分重要。孟州市法院根据自身情况,首先从排查执行案件卷宗开始,全体执行干警联合办公,加班加点集中梳理案件,摸清未实际执结案件的真实情况。

“哪些属于执行不能的案件、哪些属于符合终本的案件、哪些属于符合拒执罪的案件,我们进行了细化分类。”孟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曙光说,今年以来,他们对几千起执行积案进行了彻底排查。

案件底数摸清后,如何建立高效的执行工作机制?孟州市法院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突破口,通过强力震慑,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

在梳理案件时,该院发现很多拒执线索,打击拒执犯罪时间紧、任务重,但由于该院刑事审判庭人员少,本身工作繁忙,在工作效率上不能适应集中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要求。一方面,急需通过集中打击拒执犯罪,改善整体执行大环境;另一方面,提高打击拒执犯罪审判效率已成为当务之急。孟州市法院经过研究成立了打击拒执犯罪速裁庭,由该院审委会委员李保全担任合议庭庭长,专项审理拒执自诉案件,以刑事轻刑快审程序开庭审理拒执案件。

这一举措,极大提高了打击拒执犯罪审判工作效率。

合力:多方联动打击拒执犯罪

打击拒执犯罪,收集被执行人拒执证据和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是难点问题,单凭法院执行局的力量还远远不够。在孟州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公、检、法三家密切配合,建立了以法院为主导,公安、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的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

记者了解到,孟州市公安局为了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制定了《孟州市公安局支持人民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方案》和《孟州市公安局配合协助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规范》,这在焦作市两级法院属于首次。

在搜集拒执罪证据方面,只要执行干警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但会运用刑事侦查手段帮忙收集证据,还会协助法院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利用网上追逃对涉嫌拒执犯罪的嫌疑人实施抓捕。

孟州市还形成了公、检、法三家联合行动集中抓“老赖”的工作机制,有力解决法院执行干警人员不足问题,同时也极大震慑了“老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法院移送到公安局的拒执案件,很快就能得到回复,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王曙光说,在公、检、法三家的密切配合下,大大缩短了办理拒执罪案件的时间,做到了拒执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有力震慑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效果:用好“猛药”构建诚信体系

“欠债不还,也是犯罪。”程某因为欠钱不还构成拒执犯罪,被判处罚金2000元的时候,程某深刻地认识到,有能力而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后果很严重。

与程某一样,陈某也有同样的感受。2015年7月9日,陈某驾驶电动车将吴某撞伤。陈某表示,宁愿被抓去坐牢,也不愿赔偿吴某损失。执行法官在采取各种强制手段后,陈某仍不愿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吴某通过自诉程序追究陈某拒执罪的刑事责任。开庭时,陈某在刑罚的震慑下彻底悔悟,当庭认罪并积极与吴某达成和解协议。

孟州市法院畅通了打击拒执犯罪的内外渠道,使得构成拒执罪的“老赖”得到了惩罚,被告人在开庭审理中大都认罪悔罪,发挥了刑罚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我们一天曾开庭审理了8起拒执罪案件,效率很高,效果很好。”王曙光说,他们在审理拒执罪案件时,重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利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认罪悔罪并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从轻处罚,真正维护了自诉人的合法权益,用好了打击拒执犯罪这一剂“猛药”,找到了破解执行难的路径。

孟州市法院自2017年4月成立打击拒执罪速裁庭以来,共审理拒执罪案件64起,撤诉19起,审结45起,判决45人,被焦作市中级法院评为打击拒执犯罪先进单位。

孟州市法院通过严厉打击拒执犯罪,达到了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有效改善了执行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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