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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人民法院在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24 20:46:41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今年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在我市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舆论氛围,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我院决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及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一、活动时间

    12月4日上午9时。

    二、活动主题

    12.4公众开放日及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12.4公众开放日活动

    1、向参与开放日活动的代表赠送“法在身边”系列普法漫画书籍;

    2、邀请活动代表观摩庭审;

    3、悬挂宣传横幅;

    4、制作展板;

    5、邀请活动代表座谈了解法院功能、设施。

    (二)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组织法官向宪法宣誓活动;

    2、在法院门口张贴宣传标语及展板,营造宣传气氛;

    3、在法院门口免费向公众发放《宪法》单行本;

    4、在法院门口设置咨询台,指派法官宣传宪法、解答公众提问;

    5、宣传车显示屏滚动播出与宪法有关的视频;

    6、办公室联系有关媒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载体进行集中宣传;

    7、研究室要同步微博直播最高法院、省法院、市中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及我院活动开展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李沙弟院长任组长,谢小江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齐山兼任活动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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