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孟州市法院李沙弟院长亲自前往孟州市谷旦镇吴寨村担任审判长巡回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汤某是被告李前某、李玉某的母亲,汤某和五个原告是兄弟姐妹关系。汤某于2014年6月病重住院,五原告将其送至医院救治,期间,五原告共同实际垫付医疗费131158.68元。后被告李前某取走新农合补偿款36226.24元,经原告折算,被告李前某应当承担91788.46元,被告李玉某应当承担55562.22元,五原告向被告追偿,被告李前某拒不清偿,故提起诉讼。
由于该起案件涉及家庭赡养关系,孟州市法院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在被告人所在村进行了巡回审理,以李沙弟院长为审判长的合议庭从情理、法理多角度全方位的做当事人的工作,经过1个多小时的庭审,双方当事人虽达成一致意见,但争执逐渐减小。当天庭审期间,有近百名群众旁听了该案件的庭审,在教育当事人的同时,对旁听案件庭审的群众也具有一定的教育作用。
此次巡回审理案件孟州市法院使用了新购置的巡回审判车,该车配备有电脑、打印机、录音录像等庭审设备,并安装有大屏幕液晶显示器,可供播放庭审实况和法制宣传片,该巡回审判车投入使用后,可深入田间地头、乡镇集市、偏远山区等地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不仅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还能即时开展法律宣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