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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市法院召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

发布时间:2014-07-15 11:19:00


    7月10日下午,孟州市法院召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议,孟州市法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最高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焦作市中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该院各部门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了表态发言。

    孟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沙弟对孟州市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要求:一是要明确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来自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是政治责任,各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除了要抓好业务工作外,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责任,首要任务就是抓班子带队伍,除了要严格要求自己,还要教育、监督、管理好每一名干警;二要纠正错误认识,要着重纠正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思想重视不够、表率作用不强,责任感、紧迫感不够和查处案件失软、问责追究不力的问题;三是要突出落实,要树立起敢于担当的意识,大力弘扬敢于担当的作风,锻造敢于担当的品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要切实做到敢抓敢管,要摒弃当“老好人”的错误思想,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坚持原则,敢于正视问题、勇于揭露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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