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孟州市法院组织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孟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沙弟,孟州市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查组组长尚孟军及第五督查组成员和孟州市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下发了《孟州市人民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此次教育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李沙弟院长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在基层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司法作风、强化队伍管理的重要抓手,是践行司法为民、加强公正司法的有效载体,是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李沙弟院长就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要联系执法办案,查实找准法院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四是要搞好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工作、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孟州市教育实践活动第五督查组对该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视程度和启动、准备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就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指导和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