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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对基层法官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建议

发布时间:2013-02-27 10:16:27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身处一线,担负着大量各类案件的审判任务,其素质高低和能力强弱,直接影响司法审判质量的优劣, 直接关系司法公正的实现与否。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基层法官的整体素质,已成为新时期基层法院必须面对的问题。但现阶段基层法院法官教育培训受体制、内容、方法等影响和制约,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培训形式重于实质,培训内容太过于宽泛,形式过于单一,不能切实从法官在审案结案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有条理有规划的培训,致使法官的司法能力并不能得以提高;二是培训机会有限,上级法院举办的教育培训,基层法院能去参加的人数较少,有时只能去一个人,且多派庭室正、副职参加,而一般法官很少有机会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培训经费的不足,基层法院办公办案经费较为紧张,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法官培训工作,让法官接受更多更全面的培训。此外,由于审判任务和审判力量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法官参加培训学习的时间难以得到保证。同时,随着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依托法院系统三级专网开展网络培训、远程视频培训成为可能,因此,孟州法院建议上级法院在制定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时,应对原有教育培训方式进行积极创新,定期开展网络培训、远程视频培训,从而解决基层法院在教育培训工作上的实际困难,全面提高教育培训的效率和质量,降低教育培训成本,强化教育培训效果,促进基层法院法官素质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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