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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四项措施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发布时间:2013-01-23 16:22:48


    为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司法为民”形象,杜绝法院工作人员节日期间的不廉洁行为。春节临近,孟州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一是发挥表率作用。院领导及中层干部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以实际行动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自觉遵守有关廉政规定,主动接受全体干警监督。

    二是强化廉政学习。按照市中院的有关要求,扎实组织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最高院《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法官廉政提示手册》以及省高院《关于严禁全省法院工作人员收受“红包”的通知》、《关于实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的规定》、《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等内容,教育、引导、提醒全院干警增强廉政守纪意识。

    三是强调“三个禁止”。节日期间,尤其要禁止以任何理由收受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及当事人亲属各种名目的“红包”、礼金;禁止参加由当事人、代理人或者中介机构支付费用的各种宴请、娱乐等活动;禁止到与自己身份不符的娱乐场所进行消费。

    四是展开廉政提醒。以廉政短信拜年的形式提醒全院干警增强廉政守纪意识,提醒节假日出外度假的人员要遵纪守法,一线审判和执行人员要廉洁自律。孟州法院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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