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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州法院“三铁”“两不惧”“一保障”抓好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1-05-11 17:36:05


    为更好地发挥督查工作对法院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的推动作用,孟州法院在督查工作中力争做到“三铁”、“两不惧”、“一保障”,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水平,推进各项审判执行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做到“三铁”,即铁心肠、铁面孔、铁手段。孟州法院坚持在督查工作对事不对人,对违法违纪、政令不通、执行不公、效率不高的行为不讲情面,一件一件查,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督办,做到说情心不动、查办手不软。

    二是做到“两不惧”,即不惧得罪领导,不惧得罪被查部门。孟州法院要求督查工作人员不要考虑自己的得失,要有敢于“碰硬”的精神,敢督敢查,坚持原则,坚持讲真话,不怕干警有意见,要善督善查,抓准问题,紧抓不放,提高实效,促进工作落实。

    三是做好“保障”,即保障对督查工作人员不打击报复。孟州法院高度理解支持督查工作人员,保障督查工作人员的情绪不为外部环境的干扰,保障督查工作人员人身人格受到尊重,从而增强了督查人员非抓好督查落实不可的决心,使督查工作各项安排部署顺利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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