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2 10:16:37
根据《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豫财办资〔2007〕34号),经河南省财政厅审批,孟州市人民法院拟对3辆报废车辆开展公开处置工作。有意者(需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请与孟州市人民法院联系。
备注:报名时须提交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师女士
联系电话:0391-8158001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5日
孟州市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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