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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争一口气”到“达成和解”

发布时间:2026-09-15 17:35:38


数百公里,是河北企业与河南许昌企业之间的距离;一纸合同,却曾让两家企业从合作伙伴变成法庭上的原被告。近日,孟州市法院西虢法庭依托“法翼兴企”品牌,启动“法庭+人大代表”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跨省涉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让一度“冰封”的矛盾迎来破冰。

事情要从202499日说起。原告河北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公司魏都区分公司签订《河南有限公司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合同》。同年1120日,双方经协商一致签署《终止协议书》,约定施工合同终止履行,被告应退还原告已支付的前期项目费用。然而协议签订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付。无奈之下,原告将被告起诉至孟州市法院,请求判令退还已支付费用107997.3元。

案件并不复杂,却并不好办。原告是河北企业,被告是河南许昌企业,双方均为外地公司,项目所在地却在孟州。两地相隔数百公里,加之案件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专业性强、矛盾较为尖锐。若简单一判了之,不仅难以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还可能给双方企业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西虢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没有急于下判,而是认真梳理案情,发现双方争议焦点明确,具备调解基础。考虑到双方均为外地企业、往来不便,法庭依托“法翼兴企”品牌,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优势,决定启动人大代表联调机制,邀请辖区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

调解中,法官与人大代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法官依法释法,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明合同解除后的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关系,厘清权责边界;刘选代表则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从情理角度出发,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居间协调、情理疏导。针对双方均为外地企业、沟通成本高、互信不足等实际问题,人大代表以第三方中立身份介入,有效消除了双方的猜疑和戒备。原、被告双方不约而同地表示:“我们信法院,也信代表。”

一次沟通不畅,就再谈一次;一个心结未解,就换个角度再疏导。经过法官与人大代表的多次联合调解,双方企业逐渐放下对立情绪,从“争一口气”转向“解决问题”。最终,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该案圆满化解。

这起案件,是西虢法庭“法庭+人大代表”联动解纷模式的一次生动实践。人大代表以中立第三方身份介入调解,既监督了司法权的规范运行,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对于两家外地企业而言,若走完诉讼全流程,将面临高额的差旅、时间等隐性成本;通过邀请熟悉社情民意、群众信任度高的人大代表参与调解,双方以和解方式快速化解纠纷,有效减轻了企业诉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案的成功化解,充分彰显了西虢法庭坚持“问需于企、问计于企”的司法情怀。人大代表与法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为辖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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