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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爱上假军官 被骗150万余元 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5-09-04 16:11:38


军人形象崇高神圣,保家卫国赤胆忠心;
身份暗藏欺诈伎俩,虚情假意谋取私利;

骗子手段卑劣龌龊,骗财骗色天理难容。

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至2023年10月, 被告人刘某在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编造其系西藏军区林芝分区领导杨某的军人身份, 以取得被害人乔某的信任,先后以生活花销、购车等理由骗取乔某钱财,在乔某识破其真实姓名为刘某的情况下, 仍继续以该军分区领导身份骗取乔某信任,先后编造其患淋巴癌、胰腺癌等疾病需要治疗费用等理由骗取乔某钱财,并虚构其有高额退伍费用,具有还款能力,累计诈骗乔某153万余元。被告人刘某将上述款项用于织音、陌陌等平台打赏主播、抽奖以及个人生活消费等

裁判结果

孟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孟州法院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等,依法对被告人刘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刘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多重法律红线。一是冒充军人身份:虚构“西藏军区林芝分区领导杨某”的身份,利用被害人对军人的信任实施诈骗。二是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编造患病治疗等虚假理由,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符合《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数额超过50万元即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刘某累计诈骗153万余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法官在此提醒大家:

   近年来,冒充军人实施诈骗的案件屡见不鲜,常见套路包括:虚构军人身份:谎称部队领导、军官,利用群众对军人的信任获取好感;编造紧急事由:以“患病治疗”“执行任务需资金”等理由索要钱财;伪造证件文件:通过PS军官证、军装照片等增强欺骗性。

公众需做到“三不”:不轻信对自称军人者,务必通过部队官方渠道核实身份;不转账凡涉及钱财往来,务必谨慎核实,绝不向陌生账户转账;不沉默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孟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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