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州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成功化解一起因合伙退伙引发的合伙合同纠纷,以高效、温情的司法服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
原告张某与被告崔某曾合伙经营门窗生意。后张某提出退伙,经双方结算,被告崔某确认欠原告合伙款项9万余元。2024年9月18日,双方签订还款协议,原告特别要求款项直接归还其弟弟,崔某出具还款协议。被告程某作为担保人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协议签订后,被告崔某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多次催要无果,为维护合法权益,遂将崔某、程某诉至孟州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双方不仅是商业合作伙伴,更是相识已久的朋友,若直接判决,极有可能彻底割裂双方情谊,甚至激化矛盾,不利于纠纷的实质解决。在调解工作开始前,承办法官首先梳理案件事实,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欠款的履行期限及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考虑到双方曾有合伙合作基础,且争议标的额明确,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纠纷。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崔某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直至全部欠款清偿完毕;被告程某对上述款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崔某不能履行债务时,由程某承担保证责任。
近年来,孟州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针对合伙纠纷、民间借贷、邻里矛盾等常见民事案件,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减少对抗、节约司法资源方面的优势,通过释法明理、情理兼顾的方式,帮助当事人厘清责任、消除隔阂,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目标。
下一步,孟州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司法需求,不断优化调解工作机制,提升法官调解能力,以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及时化解各类民间纠纷,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