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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已婚却装单身骗取钱财?孟州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5-04-01 11:47:52


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很多人都希望找到真爱,但是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以婚恋为名的诈骗行为屡见不鲜,不少人落入“爱情骗局”,导致人财两空。近日,孟州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罪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被告人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自己已婚事实,虚构个人身份和家庭情况,通过甲某(在逃)先后认识了被害人刘某、赵某、李某、宋某、李某以及杨某六人,并与该六人相亲且确定恋爱关系,关某通过编造怀孕、生病等虚假理由先后骗取赵某等六人共计8万余元供其日常消费。

裁判结果

孟州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孟州法院综合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等,依法对被告人任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婚恋交友类诈骗罪案件高发,不法分子与被害人建立婚恋关系,假装真爱骗取被害人钱财,该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本案中的被告人隐瞒已婚的事实,通过他人介绍广泛交友,与多名被害人建立恋爱关系,编造多种谎言,骗取钱财,社会影响恶劣。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婚姻大事需警惕!在没有足够了解对方实际情况时,切莫被花言巧语迷了心智、乱了分寸,不要在情感迷失中产生大额金钱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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