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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租赁合同引纠纷 有效调解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5-03-12 16:26:26


随着建筑行业不断更新发展,由租赁公司或者个人租赁站提供建筑施工物资给承包商的模式也是不断增加,但是随着发展而来的则是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的增加。近日,孟州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妥善化解了两企业之间的矛盾,让“两难”变成“双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被告某建工公司因承建某公司土建项目施工需要,与原告签订《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被告租赁原告的建筑物资并支付相应的租赁费、维修费,如果租赁物资出现损耗,被告需案件赔偿,租赁物资由第三人接收,被告应当每两个月结清一次租赁费。原告按照约定提供了相应物资支持,但是被告已经长期未支付费用,经统计,被告欠原告租赁费及应付赔偿金共计55万余元,原告仅付7万元,欠48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付款,导致双方矛盾加剧,原告遂诉至孟州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之后,承办法官从有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开展调解工作,考虑到双方具有长期合作经历,存在一定的调解基础,承办法官从高效化解纠纷,减轻诉累的目的为切入点,通过“摆事实,讲道理,释法律”等方式“背对背”开展调解,认真听取各方的意见,厘清双方诉求,双方逐渐达成一致意见,确定被告分期偿还租赁费。随着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这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终于圆满解决,此次化解不仅解决了双方当下的矛盾,也为双方未来可能的合作留下一丝余地。

近年来,孟州法院深入践行“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案件,助力企业定分止争,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下一步,孟州法院将持续探索调解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有效化解涉企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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