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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企·诉速立丨立案材料不全别担心“容缺立案”解您忧!

发布时间:2025-02-28 08:46:16


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孟州法院不断探索创新,致力于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立案容缺机制,便是其中一项重要举措。近日,我院积极响应焦作中院出台的《关于推进“便企·诉速立”立案服务的十条措施》,积极采用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受理了一起涉企服务合同纠纷,使案件得以迅速进入审理阶段,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原告某商行因空调维修费起诉被告,要求被告立即给付空调维修费18140元及利息。然而,在提交诉讼材料时,原告出现了一点小疏忽,未提交“法人证明、员工证明”。这一关键信息的缺失,本可能导致立案流程受阻,让当事人的维权之路变得漫长。

但好在,我院积极推行立案容缺机制,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立案庭干警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与原告进行了沟通。了解情况后,原告表示愿意随后补充信息。经审查,原告起诉的其他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情况和积极配合的态度,法院决定启动立案容缺机制,遂于当天对原告的申请进行了登记立案。

在整个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原告讲解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消除了原告的担忧。原告对法院的立案工作表示非常满意。他说:“原本以为材料不全,这案子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没想到法院这么人性化,这么快就给立了案,让我看到了希望。”

立案容缺机制,是对传统立案模式的一次创新和突破。它打破了以往“材料齐全才能立案”的要求,在确保案件依法受理的前提下,给予当事人一定的缓冲时间,让他们能够及时补充材料,避免了因小失大,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这一机制的实施,不仅提高了立案效率,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更快地得到司法保障,也彰显了法院司法为民理念。

未来,孟州法院将继续深化立案容缺机制的应用,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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