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推进司法民主,完善司法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孟州法院采取三项措施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孟州法院为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专门成立了以院长李沙弟为组长的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由二名法院工作人员和三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是制度保障。为充分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保证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孟州法院专门制度了《孟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细则》和《孟州市人民法院关于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管理和参加审判活动进行了详细地规定。
三是资金保障。为提高人民陪审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效促进人民陪审员正确适用法律,增强庭审驾驭能力,孟州法院从办公经费中专门划拨出四万余元专项资金分两批对该院八十名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为期一周的脱产培训。8月16日,第一批四十名新任人民陪审员培训已经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