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州市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私自改造天然气表具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此案中,两名被告因协助他人非法获取天然气,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案情回顾
案情回溯至2018年12月18日,张某某(另案处理)为了非法获取天然气,通过被告人宋某某的介绍,找到了具有相关技术的被告人闫某某,请求其为自己家中改造天然气计量表具。闫某某在明知此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仍然接受了张某某的请求,并因此非法获利500元。经过调查,张某某利用改造后的表具,长时间内盗窃天然气,总量达到了惊人的10561立方米,总价值超过23000元。这一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的财产利益,也对公共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法院判决
2024年2月2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闫某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500元。然而,法律的公正与严明不容挑战,孟州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被告人闫某某与宋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闫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同时,判处被告人宋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提醒
法官在审理此案时特别提醒广大居民,私自改造天然气表具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尽管短期内看似能节约一些费用,但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非法获取的天然气不仅需要全额退还,还会被处以罚金,更严重的是会失去个人自由,甚至可能因此酿成无法挽回的灾难性后果。
孟州市人民法院借此机会再次呼吁市民,应合法合规使用天然气,切勿因小失大。同时,如果市民遇到有人提供改装天然气表的服务,声称可以帮助“省钱”,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共同打击这种违法行为。只有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和使用天然气,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可靠,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