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钱的情况下,我们首先想到的筹钱方法就是办理信用卡,因为大家都知道,信用卡根据个人信用、还款能力等资质,会有对应的额度,这个月用了,你下个月再还,这样刚好可以解决自己当前的资金周转问题。因此很多人越来越依赖信用卡,最终被信用卡绑架,成为了卡奴!虽然信用卡使用方便,到期按时还款就行,“好处”很多,但是这些“好处”往往都是“暗地里的陷阱”。使用方便的同时也会不知不觉的过度消费,有时候往往都不知道买了什么,但是打开账单,一看消费的数字自己都惊呆了。结果有的人变成了“月光族”,不得不依赖信用卡;有的人按时还不了款,银行也联系不到人,名下也无可执行的财产,最后导致一系列的严重后果。这不,最近孟州法院胡明伟执行团队就接手并成功执结一起信用卡合同纠纷案件。
2019年1月27日, 闫某到某银行孟州支行处办理信用卡,并填写了相应的办卡资料,知悉和理解了《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和《某银行信用卡费率表》的全部内容,并签署了名字,领用合约约定了信用卡的重要提示、使用、还款等内容。某银行孟州支行处向闫某发放信用卡一张;闫某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出现逾期还款情形,截至2022年4月10日已欠本金15741.2元,应收费用2016.46元,银行应收利息911.53元,共计18669.19元。某银行孟州支行多次向闫某催要,闫某未还款。无奈某银行孟州支行把闫某诉至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闫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孟州支行信用卡欠款本金15741.2元及利息、应收费用(利息和应收费用按领用合约约定计算,但合计不得超过年利率24%,利随本清)。闫某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某银行孟州支行向孟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转入胡明伟执行团队,该团队收到该案件后,立即展开调查,但未发现闫某名下的财产线索,闫某也下落不明,案件难以执行。后该团队负责人胡明伟经过多方打听,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找到闫某的父亲,经过明理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清如不履行会产生怎样的一系列严重后果,其父表示理解,随后与某银行孟州支行取得联系,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某银行孟州支行向孟州市人民法院出具结案证明。
法官提示:信用卡使用虽便利,但用卡人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遵守信用卡规范,合理消费,及时还款,切勿逾越法律红线以身试法,别把自己的诚信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