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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贩卖二类精神药品 是否违法?

发布时间:2024-06-26 17:28:30


近日

孟州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

20241

被告人孙某某在百度贴吧发帖售卖国家管控

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刘某某通过百度贴吧、QQ与被告人孙某某取得联系

双方约定以800元的价格

购买两盒国家管控的二类精神药品佐匹克隆

后孙某某将佐匹克隆装入生脉饮药盒中

使用快递邮寄给刘某某

被告人孙某某获利800

经鉴定,从上述药品中检出佐匹克隆成分

法院判决

孟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某通过网络贩卖国家管控的二类精神药品佐匹克隆,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孟州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提醒

精神药品不能等同于普通药品,精神药品受国家依法管控。在治病过程中要严格遵医嘱用药,不能私下滥用,同时购买精神药品要到正规医疗机构购买,生活中如果有人委托你帮忙购买精神药品,请你坚定拒绝,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滥用精神药品是吸毒!非法贩卖精神药品是贩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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