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土地是农业的根本,维护土地安全,保证土地生产正常运行,是关系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幸福的大事,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是服务“三农”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西虢法庭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延伸司法职能,为解决好辖区赵和镇、槐树乡岭区农村土地纠纷,近日邀请种植农户走进法庭,近距离旁听一起因土地承包引发的小组和承包户之间纠纷的案件。
原告小组将土地发包给被告李某耕种,合同期五年,2022年到了小组惯例土地调整的时间,但小组和李某签订的承包合同未到期,小组群众自发在自己的土地上种植玉米,李某为了履行自己和小组签订的合同,将小组群众种植的玉米铲除,自行种植玉米,于是小组群众在李某收获玉米的时候进行了阻拦,从而引发纠纷。
西虢法庭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属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当庭就该案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承包地收回、承包地调整、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向双方当事人予以告知、释明。结合庭审,承办法官向旁听群众解释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以及立法目的。
庭审结束后,种植农户纷纷表示此次“典型案例+旁听庭审”活动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土地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希望以后多举行这样的司法活动,真正的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既有威严的一面,也是接地气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