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0月到现在,俺辛辛苦苦种的20亩小麦,眼看着都要丰收了,可没想到因为打错除草剂却造成大面积枯萎,搁谁身上谁不心疼?不中,俺坚决要求赔偿!”孟州市赵和镇张某说。
“他去俺店里买农药是为了预防花生地里长草。现在有不少农户都提前去购买下一茬的花生地除草剂。再说了,他去店里买药的时候,也没有给俺交代他地里长的是小麦。除草剂包装上也明晃晃写着这种药对小麦敏感,现在这结果,是他自己不注意造成的。”该镇农资店店主李某说。
近日,发生在孟州市赵和镇的一起农药误用事件,不仅给当地农户张某的小麦丰收带来了严重威胁,也让售卖除草剂的当地农资店店主李某懊恼不已。在西虢法庭的调解现场,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听上去都挺委屈。但在西虢法庭法官助理李淑霞多次组织双方到麦地实地进行勘验下,加上不厌其烦的沟通调解、释法说理,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那么,事情的详细经过如何?生活中遇到类似的事儿如何处理?
基本案情
这一场“田间事故”,源自一包用错的“除草剂”。
近日,孟州市赵和镇张某在准备今年6月收获小麦后种植花生时,为提前预防花生田杂草问题,前往当地李某经营的农资店购买除草剂。交易过程中,张某告诉李某,要下茬花生的除草剂,李某将一盒除草剂卖给张某,因都是街坊邻居,还送了张某几袋菜籽。当时,李某并未详细询问张某现有地块作物植的是啥?张某也没有明确告诉李某地里现在种植的是小麦。张某在回家打除草剂的时候,也没有仔细阅读包装上的使用说明就匆忙用药,导致误将针对花生的除草剂用于小麦田。几天后,张某发现自家打药的20亩小麦大面积枯萎,眼看即将颗粒无收。
面对突如其来的损失,张某心痛之余去找李某理论,双方由此发生矛盾。随后,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
调解经过
孟州市西虢法庭法官助理李淑霞接手此案后,敏锐洞察到案件背后邻里关系的维系及涉农纠纷的特殊性,决定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矛盾。在调解过程中,张某坚持要求李某赔偿其因农药误用导致的经济损失,而李某则辩称张某未明确告知其农田种植小麦,且除草剂包装已注明对小麦敏感,责任应由张某自负。
李淑霞等人多次与双方深入沟通,详细解读法律规定,并亲自带领双方前往麦田实地勘查,以期找到双方均可接受的调解方案。经过反复协商与耐心调解,双方终达成共识,握手言和,一起可能激化的邻里纠纷在法律的温情调停下得以平息。
法官说法
农药致害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着一系列复杂且难以应对的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双方对致害原因存在争议。在农药致害案件中,双方对于致害原因的理解与认知可能存在显著分歧,这需要通过专业的技术鉴定来确认。由于农药损害的影响因素众多,包括农药性质、施用方法、环境条件、作物品种敏感性等,要准确判断农药是否为唯一或主要原因并非易事,这增加了双方达成共识的难度。
二是当事人举证困难,损失难以认定。涉诉双方通常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和证据意识,在损害发生时往往未能及时、完整地收集和保存证据。例如,未留存农药购买凭证、未记录施药过程、未拍摄受损作物照片或未及时取样送检等,这些都对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以及损失程度的证明造成阻碍。
三是损失评估与鉴定费用高昂。在农药致害案件中,确定损害程度和经济损失通常需专业鉴定。这不仅涉及到作物损害程度的评估,还可能包括产量损失计算、市场价格分析以及未来收益预测等,因此鉴定费用通常较高。许多时候高昂的鉴定费用可能远超最终认定的损失金额,这无疑加大了案件处理的经济压力。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体现了司法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调解艺术,更突显出基层司法机构在服务“三农”、推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角色。西虢法庭作为扎根基层的司法力量,充分发挥地域优势,积极践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地将涉农矛盾化解在基层,防微杜渐。
展望未来,西虢法庭将持续强化司法服务的专业化与精准度,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区域农业发展特点,精准回应农民群体的司法需求,护航农村产业健康稳定发展。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进一步筑牢农村法治基石,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注入强大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