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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交易“睁大眼”,小心“赔了夫人又折兵”

发布时间:2024-04-22 17:50:57


  “先租后抵”事不小,落网获刑悔终身。近日,孟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先租后抵”汽车交易,二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19日至9月1日期间,被告人徐某鑫与郭某龙预谋租赁车辆后伪造相关手续抵押给他人骗取财物。郭某龙提供租车费用,由徐某鑫先后在焦作市神州租车服务有限公司、焦作凯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济源神州大方汽车租赁部分别租赁一辆白色捷达SUV汽车、一辆白色捷豹XFL汽车、一辆黑色奥迪A6L汽车,并伪造三辆汽车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于2023年8月19日将白色捷达SUV汽车以45000元抵押给被害人郭某星;于2023年8月24日将白色捷豹XFL以95000元抵押给被害人刘某利;于2023年9月1日,将黑色奥迪A6L轿车以142500元抵押给被害人刘某利。被告人徐某鑫、郭某龙骗取两名被害人282500元用于赌博及个人消费。2023年9月6日、9月8日、9月13日涉案三辆汽车已被相关租车公司收回。

被告人徐某鑫、郭某龙分别于2023年9月14日、2023年9月15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判决

   被告人徐某鑫、郭某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伪造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签订合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二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醒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伪造的机动车手续进行交易,严重扰乱机动车交易市场秩序,同时侵犯公民财产权利,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骗钱一时“爽”,获刑悔终身,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汽车交易时,切勿只看登记证书,要记得到相关部门验明“正身”,才能放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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