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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院领导批示肯定 孟州市人民法院“豫剑执行”专项行动成效

发布时间:2023-12-22 17:58:04


   近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波对孟州市人民法院做出批示:孟州市人民法院“豫剑执行”切实维护辖区企业合法权益,服务大局获政府表扬,值得肯定。希望孟州市人民法院再接再厉,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孟州市人民法院到底做了什么工作,让焦作市中院院长做出这样的批示?就让小编带领大家感受一下吧!

   10月27日,孟州市人民政府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送上了《感谢信》,同时,向孟州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表扬孟州市人民法院的通报》。在两份文件中,均特别提到了在孟州鑫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务执行过程中,孟州市人民法院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的洞察力,多次远赴山东排查走访、蹲点蹲守,最终将被执行人抓捕归案,有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对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孟州市人民法院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今年以来,孟州市人民法院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坚决贯彻落实省法院“豫剑执行”部署,共开展专项行动32次,出动干警1018人次,车辆259辆次,拘留被执行人60人,执行到位金额614.55万元。为优化孟州营商环境,构建诚信社会贡献了法院力量。

   今后,孟州市人民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孟州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不断加强服务孟州高质量发展中心大局的能力;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诚履职担当,为法治孟州建设发一分光、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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