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为进一步落实省法院“豫剑执行”专项活动部署,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焦作市中院安排部署,孟州市人民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本次活动邀请焦作市委第二巡察组成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执行人参与见证监督执行。
“我还钱!我现在就把钱还了,不要拘留我!”被执行人刘某涉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执行干警几番催促,刘某仍迟迟未履行义务。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被执行人刘某起初看到执行干警前来,态度强硬,言语激动,执行干警见状,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眼看要被拘留,刘某强硬的态度发生了180°转变,主动提出愿意配合履行义务。
行动中,执行干警充分运用善意文明执行手段,灵活运用执行措施,精准施策、多管齐下,向被执行人及其家人释法明理、耐心劝诫,开展思想工作,动员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对恶意逃避、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本次行动出动干警30人,警车8辆,入户7家,搜查5次,拘传4人,执行完毕1件,和解3件,到位9.27万元。
“小标的”执行案件虽案情简单、涉案金额小,但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最直接的体验,关乎胜诉当事人的期盼、关乎案件执行的效果、关乎司法权威的彰显,同时也是提升执行质效的有效途径之一。下一步,孟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法穷尽执行手段,强力兑现生效裁判,用实际行动诠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大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