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孟州法院一行三人远赴千里查找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谢某,在成都双流县法院干警的配合下,对被执行人谢某采取强制措施,促使谢某与妻子李某履行了部分债务。
谢某夫妻二人拖欠马某货款11万元,二人为躲避债务,举家躲在外地。春节过后,据知情人举报,谢某夫妻二人可能前往四川成都做皮毛加工生意,孟州法院决定由法警队副队长李红中带队一行三人前往成都执行此案。3月初正值春运紧张时期,三日内的车票均已售罄,为不错过执行时机,三名执行干警克服重重困难,于次日晚上就抵达了四川成都双流县。到达目的地后,三名执行干警不顾旅途劳累,迅速开展工作,查找被执行人的住处并在被执行人居住的周围各金融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经过调查得知谢某夫妻二人年前收回了部分货款,有执行能力,为了不打草惊蛇,三名执行干警未对被执行人的存款采取冻结、划拨措施,而迅速联系双流县法院,在双流县法院的协助下,于当日晚上11时对谢某夫妻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并对其居住住所进行搜查,暂扣了其子轿车一辆。通过大量细致耐心的工作,加之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谢某夫妻二人履行了部分义务,使起这起案件的执行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伸张了法律的威严,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