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男,1977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孟州法院执行局西区快执团队负责人,先后多次被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
2023年1月,驻村帮扶归来的他进入执行局工作,他迅速转变角色,坚持“用效率解民忧 用行动暖人心”的工作理念,带领所在团队快速高效的办理手中的每一起案件。
今年上半年以来,共执结案件262件,结案率83.97%,执行完毕占比62.60%,取得了个人的执行完毕数164件,占全院执行完毕数36.85%、实际执结率74.81%的优良成绩,无一起涉执信访案件。
快执,就意味着要对案件进行快速处理,要在最短的时限内,高质量执结更多的案件。如何做到“质量第一,兼顾效率”是他作为快执团队负责人一直思考的问题。要想提高执行质效,就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速度,也要温度,要高效,更要公平!为了及时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在执行过程中,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杜绝拖延办案,以高效率服务民生,自1月份以来平均结案用时36.56天。
在一起化肥款合同纠纷的执行中,一名外地申请执行人冒雨来到执行局提供被执行人家中存有待销售化肥的财产线索,因正值农作物施肥的关键时间,如不及时查封,很有可能错过案件执行的最佳机会,得到线索后,他立即组织团队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家中准备销售的化肥,最终使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事后,申请人专程送来锦旗以表感激。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他始终坚持“公正执行 善意执行 文明执行”的理念,在保持“有力度”的同时,还追求“有温度”,着力将公平正义贯穿于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在办理侯某某申请河南XX包装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一案的过程中,发现本案被执行人征信较好,若直接采取失信惩戒、账户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为了最大程度降低对公司的负面影响,案件承办人积极与被执行人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联系,并向其释法明理,讲清楚其中的利害关系。经过沟通,最终,公司主动履行完毕,本案顺利执结。这一案件的妥善执行,既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公司经营运转的不利影响,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同时作为执行法官,他同所有战斗在执行一线的同志们一样,永葆司法为民的初心,用青春与热血铸就法治的天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对人民法院的满意度。